榮格有言:“最微不足道但有意義的事物,也比最偉大但無意義的事物更有價值。”這事兒我有發言權。
我至今仍記得一篇英語閱讀理解,也許是中學的吧。內容很簡單,大意是一個肥宅和背包客辯論:人活著到底該不該去旅行?肥宅的觀點是:浪啥浪,哪里的人都一樣,還不是開心咧嘴、傷心抹眼?背包客搶過話茬,說:“背后的原因卻大不一樣。”
我太喜歡這段了,有點哲思語錄的意思。那個下午,我干顧著玩味這段話,單詞忘了記,漂亮的英語老師也不看,更別說“偉大”卻遙遠的高考了。后來我寫作了,某次舉筆躊躇,突然想到那個年少的午后,像有人在耳邊打了個響指,是的,“原因大不一樣”,這才是人物命運背后的根本驅動。也就是說,誰哭了誰笑了不重要,全然在于“為什么?”。
同樣被打,《悲慘世界》的芳汀無法挽回地滑向幻滅;楊過正氣不失終成大俠;阿Q則在調戲尼姑中尋求精神勝利。面對困境,A這樣選擇,B那樣面對,每一個細節都是鏡子,都那么耐人尋味。也正因如此,回答每一個“為什么”,都是一場迤邐壯闊的遠征——內窺人類的內心世界,外觀現實、命運和一切哲學命題。
細節,還是細節
世間諸多迷思,作家試圖用筆開藥方,相當部分就蘊含在一個個虛構或真實的人物中。不同的人性解讀必然導致不同的人物形象,比如孫悟空對白骨精,是嫉惡如仇還是愛恨無疆,是兩種藝術效果,六小齡童和周星馳對此分別有過經典的演繹。
失敗的人物塑造多種多樣,歸根結底是只求“是什么”而不問“為什么”,其中一種極端形式是事跡羅列,把一個人做過什么按時間排序,我把它稱作“詞條體”或“報幕體”,硬生生把有趣的靈魂寫成了“紙片人”。從細節中來,到細節中去,才是人物寫作正確的打開方式。
畢飛宇例舉過《紅樓夢》里金子般的18個字,它們出現在劉姥姥初進榮國府,見到王熙鳳的一幕——“鳳姐也不接茶,也不抬頭,只管撥手爐內的灰。”這里頭有著人世間的萬水千山,何謂尊卑、何謂侯門、何謂“白玉為堂金作馬”,都通過簡單的動作,化作尋常經驗,落地入心了。
具體到實操層面,人物的刻畫不是無差別地攤大餅,而是有策略和步驟的,我們大可劃分為三層。
第一層,最基礎的人物展示,包括外表特征、行為細節、嗜好習慣等。這一部分既可白描,不具備任何意義,也可作為鋪墊或埋下伏筆。但總的來說,是一種簡單直白的展示,就像你在見一個陌生人之前,先行了解其特點,好在人群中能一眼認出。
《紅樓夢》是這樣描寫賈寶玉的——面若中秋之月,色如春曉之花,鬂若刀裁,眉如墨畫,面如桃瓣,目若秋波。這副花美男的模樣,和武松這樣的硬漢放在一起,像差了一個時空。《水滸傳》中有云——(武松)身軀凜凜,相貌堂堂。一雙眼光射寒星,兩彎眉渾如刷漆。
抓住這些顯性而客觀的特征,他們是通往人物內心的第一扇門。邁過去,我們就可以進入第二層了。
交代故事背景和人物性格、欲望等內在特征。
這個階段,作者的意圖就無須隱藏了。賈寶玉柔若嬌娥,武松銅皮鐵骨,背后實質是一個富二代和一個鳳凰男的成長史。環境決定性格,性格決定命運,他們自然擁有了迥異的人生欲望,欲望又滋養戲劇沖突,故事的圖景就展開了……
《老人與海》經典的老漁夫形象,和作家賦予他飽滿的人物個性密不可分。像弓拉得越滿,蘊藏的能量就越驚人。海明威很巧妙地借助獵物來展現獵人的內心,文中不乏這樣的對話和描寫——“魚啊,”他說,“我愛你,非常尊敬你。不過今天我得把你殺死。”我們像親兄弟一樣航行著……是它在帶我回家,還是我在帶它回家呢?這種相愛相殺深遠微妙,充滿哲理,無不透射出老漁夫獨特的情愫和強者品格。
讓麻煩更大一些
人物寫作的第三個層次,也是最硬核的一步——開啟困境,加大沖突,讓人物做出反應和選擇。沒有沖突就沒有故事,對人物來說,沒有經歷困境就不足以談人生,要讓人物遭遇的麻煩更大一些,直至壞得不能再壞,戲劇張力才得到釋放,也最大程度激發讀者的代入感,就是常常說的“入戲”——這些“伎倆”,好萊塢的導演們已經用得非常嫻熟。困境是人性的顯影劑,既可催生英雄,也能照出懦弱,既可辨別奸佞,也能檢驗忠誠。人心的至明至暗、至繁至簡、至強至弱,都為創作提供了無限可能。
《活著》里的福貴是個十足的倒霉蛋,一開局便麻煩不斷,最后身邊所有人都死了,只剩老牛為伴。命運看似取勝,卻暴露了黑血和獠牙,也把福貴塑造成當代文學最具批判性和思想性的人物形象之一,在某種意義上,其與《老人與海》有所交輝,即那句著名的格言——“一個人可以被毀滅,但不能給打敗。”
困境的極端形式之一就是兩難,無論做哪一種選擇,都會引向災難。電影《唐山大地震》有一幕:震后,姐弟倆被一根橫梁困在兩頭,抬起一邊就會壓住另一邊,只能活一個。救援人員讓母親做決定,無論怎么選,她至少要殺死自己一個孩子。母親最終做了一個痛苦終生的決定——救弟弟。這個“兩難”讓屏幕內外同煎熬,就像宇宙大爆炸前的“基點”,內藏無窮的張力。此后的故事均由此而發,在這場漫長的救贖中,母親、姐姐、弟弟三人的形象都被刻畫得入心入肺。
人物寫作在虛構和非虛構創作中遵循相似的原理,實操中卻略有差別。前者是“創造”一個人物,后者是“再現”一個人物。也就是說,非虛構題材是有“真實”為鐐銬的,一個人是否值得寫,必須滿足一些條件。
細節是故事的基石(寫人也是),那么搜集它們就變得非常必要。作家嚴歌苓很多作品都是用腳丈量出來的,她在一次分享中說——“我寫《陸犯焉識》,我花了很多的錢,要去青海去體驗生活,要花錢去開這個座談會,把勞教干部什么的請來,然后我要找人陪同我,我要找很多關系來了解這些故事,很多時候我是不計成本的。”
充足細致的采訪,其重要性如何形容都不為過。那些認為虛構寫作是純“拍腦袋”的想法,既低估了現實,也高估了自己。路遙為寫《平凡的世界》,搜集材料并采訪了三年,他這樣解釋:“故事可以編,但生活不可以編。”
最后,一定要避免一種常見而難以察覺的陷阱——“臉譜化”的人物寫作,大人物就一定淡泊名利,老人就一定和藹慈祥,孩子就一定天真爛漫,父母就一定含辛茹苦等等這是早期“高大全”文學的遺毒,抹殺了個體差異和人性的復雜。人類的精神世界是比宇宙更廣闊的地方,正如福克納在半個多世紀前留下的忠告:“人類內心沖突是真正且唯一值得書寫的對象。”
(文章來源:《新聞與寫作》,刊登于2019年第2期 作者:葉偉民)